公司给了补偿,是不是还要填自愿离职申请?

我与公司的合同到期,并签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提出“公司将在您办理离职手续完毕后与您结清离职当月工资并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我比较满意但需要下个月发给我,今天HR又让我填自愿离职申请表,我能签吗?签了不会不给经济补偿吧。

既然公司已经给予离职补偿肯定是出于公司原因,但是填写自愿离职申请对你将来的面试和就职还是有稍微好的影响,因为原因不是公司辞退或者是公司裁员,这样也是有正面影响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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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23
你留着有公司签字盖公司公章的那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有公司将在您办理离职手续完毕后与您结清离职当月工资并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补偿)”这份文件。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要求HR直接在这份通知书上注明明确的经济补偿金金额。
HR之所以让你填自愿离职申请表,因为前期双方已经协商好了(即终止劳动合同,依法赔偿)。所以这个只是一份人事手续。
第2个回答  2010-12-21
不会的,这样的公司应该是比较正规的。放心签吧。
第3个回答  2010-12-21
自愿离职是可以不给补偿的……可以拿到钱了再签。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你留着有公司签字盖公司公章的那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有公司将在您办理离职手续完毕后与您结清离职当月工资并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补偿)”这份文件。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要求HR直接在这份通知书上注明明确的经济补偿金金额。
HR之所以让你填自愿离职申请表,因为前期双方已经协商好了(即终止劳动合同,依法赔偿)。所以这个只是一份人事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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