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灭失证明派出所不给开

如题所述

车辆灭失证明派出所不给开的话,是可以去起诉的,法院会判决的,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
1、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关键是你没找对人,政府这边字都签了,派出所不给签字,建议直接找派出所领导沟通,请求协助办理。
可能是你提供的证据不够,需要找到详细的资料才可以申请的,如果是故意不给开的话,可以去起诉的。

一、摩托车灭失销户,具体的流程是:

1、拿着自己的摩托车登记证、摩托车行驶证、摩托车驾驶证,如果摩托车的车牌还在,报失备案以后,写一份情况说明,让派出所出具车辆灭失的证明,带上这个灭失证明和相关的证件,去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销户。
2、可以让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写个摩托车灭失证明并盖章。如果派出所不出具证明,其他相关的证件也不在本人身上,身边如果只有身份证件的,拿上自己的身份证去车管所询问相应的解决方案。车辆管理所现在提倡便民服务,说明具体的情况,对方会酌情给申请注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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