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提档过户流程
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2、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6、提档: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车管总所领取。
7、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8、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二、车辆提档所需的证明
申请提档过户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日的临时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扩展资料:
车辆不予以过户的情形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示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示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示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