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里有详细说明,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电芯容量约为:27000mAh)的可以直接登机,额定能量在100Wh~160Wh之间的(电芯容量约为:27000mAh~43000mAh),在通过航空公司批准后一样可以合法登机。
1、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不能超过160Wh(43000毫安)。
2、小于100Wh(27000毫安)的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上飞机。
3、大于100Wh(27000毫安)且小于160Wh(43000毫安)的充电宝,需要和航空公司协议,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带上飞机。
4、超过160Wh(43000毫安)的充电宝不允许带上飞机。
5、每个乘客可携带的充电宝个数不能超过2个。
6、属于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的充电宝一律禁止携带上飞机。
充电宝不允许在飞机上使用
由于充电宝最重要的部件是锂聚合物电池,在高空环境中容易自燃,航空公司规定,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因此,即使可以在飞机上携带充电宝,也不能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应用塑料袋包装绝缘,并在飞行过程中关闭启动开关,以确保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