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服务中标如果有几家不想拆会怎么样

房屋征收服务中标如果有几家不想拆会怎么样

虽说政府实施征地拆迁是民生政策,但对于部分被拆迁人来说,并不算好事。很多被拆迁人基于对故土的留恋,以及对于拆迁补偿额度的不确定,并不乐见自己产业被国家征收。那拆迁来临,被拆迁人能否拒绝得了吗?下面在明律师根据多年征拆代理经验来解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政府征收拆迁,到底是什么意思?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要实施征收拆迁,必须是基于公共利益,且必须给被征收人足额、合理的补偿利益。
再者,征收的主体必须是市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才能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老百姓的房屋土地。
在这样的基础上,能否拒绝政府土地征收的关键,在于政府的征收行为是否合法。要判断这一点,首先大家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自己也要在平常注意学习积累。如果自身真的无法判断,但总是觉得政府的做法不太对,那么尽快请律师介入,通过律师的专业技能为您分析政府是否违法,从而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的,但拒绝征收仅限于补偿额度不合适上的拒绝,不能阻止整个征收项目的推进。
在明律师着重提醒大家:只要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征收、只要是补偿不合理的征收,被征收人都是可以拒绝征收拆迁的。但大家不要天真地以为自己拒绝征收后,征收就停下了,自己的房屋就不会被拆了,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对于个人而言,所谓的拒绝拆迁,是指对于补偿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的拆迁,被拆迁人有权提出异议以及进行相关的维权救济措施,进而促使征收方提高补偿利益后,再次与被拆迁人协商,达到一个合理的、被拆迁人满意的补偿结果之后,再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施拆除。
当然,个别“钉子户”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拒绝了征收拆迁的,但相应的后果并不是很好,所以在明律师提醒大家,不要轻易以“钉子户”的姿态来拒绝拆迁,相应的代价没几个人能承担得起。
而对于被拆迁的整体区域而言,如果整体都不同意拆迁的,政府会重新修改制定补偿方案,再次进行征收拆迁项目的实施。具体规定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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