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警官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如题所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军队院校教育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武警警官学院;国标代码:91040;学制:四年;学历:本科;外语语种:英语;划线类别:一本;专业类别:指挥;体检标准:各专业均为“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条武警警官学院是武警部队指挥类高等教育院校,主要面向武警部队驻南部地区内卫总队和机动总队及其交通分队培养指挥警官。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武警警官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五条考生除应当符合规定的军人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或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应届、往届生均可;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四)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第三章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第六条政治考核。省军区系统按照军队院校招生的政治条件,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组织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
第七条面试。省军区组织对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集中面试,主要考察了解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
第八条体格检查。省军区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到军队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结论。
第九条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放入考生的电子档案,作为网上录取依据。
第四章录取工作
第十条我院实行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
第十一条我院为指挥类院校,限招男生。学院对电子档案审查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实施录取。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设置以省招办发布信息为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一批次普通高等院校投档。
第五章复审复查及相关待遇
第十二条复审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复审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同时为新生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学院给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寄发《参军证明书》,新生军龄自入学起算。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第十三条学员在院学习期间,不缴纳学费,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发放服装、被褥及日常生活用品,每月发学员津贴和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和相应假期)
第十四条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联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学员毕业后,根据培养目标和任务需要,分配到武警部队担任初级指挥警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考生可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学院概况、专业简介等信息。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8-85637730,学院微信公众号:wj-jgxy。
第十七条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警校路一段489号,邮编:610213。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武警警官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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