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就是我们安全生产领域所讲的“三个必须”的原则。
法律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一、总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