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村户口在宁夏农村买房有效吗

如题所述

农村户口在外地农村买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农村房屋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一同转让。而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不能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同时作为农村户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或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能获得批准。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