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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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对被告行政机关适用的执行措施。主要有: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 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检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法院。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强制执行”为何执行不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通如东一“老赖”宁愿被拘四次也不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