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开票怎么开?

我们是卖设备带安装调试,与14年和甲方铁一局签工程合同暂估价20万,17年12月结算价格是28万,但是政府给予甲方20%管理费也就是我门实际开票35万,1、我们之前没有备案,现在开票是几个点?2、开票是35瓦面,但是甲方只支付28万的货款,那7万怎么走账?3、现在如果能备案要什么资料?

1,卖设备及安装调试,如果销售的是自产的设备并安装,应当将销售设备与安装服务分开核算。销售设备按照17%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提供安装服务按照11%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销售的是外购的设备并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设备款和安装费用全部按照销售设备17%的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开具发票,必须按照适用税率开具,不管开具的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由于对方是老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2,你方只能按照28万元开具发票,不能按照35万元开具发票。政府给对方20%的管理费与你没有关系,你的实际费用只有28万元,发票开具35万元属于虚开发票,是不能干的。
3,现在已经不能备案了。按照规定老项目应该在去年5月底前就备案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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