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义务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是军队对义务兵中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的一种表彰。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全军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单位(冠以编制名称)和争当优秀基层官兵(区分干部、士官、学员、义务兵)活动。双争评比结合年度(学年)总结进行。
先进基层单位的基本条件是:用“基层建设标准”衡量,成绩突出,进步明显,基础扎实,全面过硬。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专业)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
优秀基层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扩展资料
评定优秀士官、学员、义务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对先进基层单位和优秀基层官兵,应举行仪式进行表彰。给先进基层单位颁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奖牌;优秀基层官兵颁发总政治部统一制作的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登记入档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任期内所在单位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的主官,应优先提拔使用。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骨干配备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
参考资料:
《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优秀士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
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晋衔、晋文职干部级别、增加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一档。
扩展资料: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
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晋衔、晋文职干部级别、增加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一档。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总部在全军表彰的先进个人,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
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参考资料:优秀士兵 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义务兵 百度百科
优秀士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军队建设基层纲要中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
优秀士兵的评定程序及相关待遇:评定优秀士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颁发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填写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班长配备、士官选取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
优秀士兵应开展双争活动,要着眼建设,注重经常,科学组织,务求实效。坚持争在平时、比在平时,贯穿于各项工作,做到每月自评、季度讲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坚持横向比建设水平,纵向看进步幅度,不搞平衡照顾和人为保先进。坚持分类型评比,分层次竞争,激发不同基础的单位和官兵的参与热情。
评定先进基层单位比例,控制在总数的30%以内;优秀基层官兵比例,分别控制在基层干部、士官、学员、义务兵总数的25%以内。
在规定比例内,军、师级单位可对旅、团级单位评选先进基层单位的比例,旅、团级单位可对基层单位评选优秀基层官兵的比例作适当调整,但增减幅度不得超过5%。
评定先进基层单位,在基层自评的基础上,由营、团级单位统一衡量推荐,旅、师级单位党委审批。评定优秀基层干部,由基层党组织评议,营、团级单位统一衡量推荐,旅、师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评定优秀士官、学员、义务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优秀义务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是军队对义务兵中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的一种表彰。
《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优秀士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
优秀义务兵在作风优良方面:
1、求实务实。言行一致、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训风、演风、考风端正。无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2、严格正规。法治素养好,落实条令条例坚决,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精细,战备、训练、工作、生活规范有序。
3、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办事节俭,生活简朴,无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现象。
4、内外团结。军官关爱士兵、处事公道、廉洁自律,士兵尊重军官、听从命令、服从管理。军政军民关系密切。
5、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步调一致,遵纪守法、奖惩分明。无严重违纪、等级事故、刑事案件和失泄密。
优秀义务兵:
优秀义务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
《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
优秀士兵证书:
优秀士兵证章盒优秀士兵证章根据2003年7月14日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自2003年开始,在"双争"活动中,给优秀士兵颁发优秀士兵证书。着眼调动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资历的士官、学员和义务兵的积极性,分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三个类别。
三类证书封面均为红色,印有优秀士兵证章标识和优秀士兵评选条件,要求颁发时由批准机关统一编号、盖章,颁发对象与优秀士兵证章、喜报和登记表相一致。
评定程序及相关待遇:
《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评定优秀士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颁发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填写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班长配备、士官选取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
兵种待遇: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军衔:
义务兵第一年军衔为列兵,第二年军衔为上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