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留置不立即公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2-28
一、留置不公布与不移交的关系
留置不公布并不等同于不移交。未对社会公布被留置者的信息,通常是出于保密考虑,特别是在案情特别重大且尚未宣判的情况下,信息不会对外泄露。一个案件从侦查、立案、调查取证到宣判,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因此,在案件未完成这些阶段前,相关信息是不对外公布的。
二、留置权的定义
留置权是监察机关针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采取的一种调查取证的强制措施。由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期限为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报请上一级监察委员会批准,最长可延长三个月。
三、采取留置措施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需进一步调查,且具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伪造证据等情形之一,监察机关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同时,涉嫌行贿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也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四、对被留置对象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可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若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则应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五、结论
综上所述,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后,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若调查发现有证据证明涉嫌职务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若调查未发现犯罪行为,则撤销案件,可能仅进行党内/单位处分,并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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