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教龄补贴新规定文件

如题所述

一、退休教师教龄津贴的最新规定
1. 根据现行规定,退休教师的教龄津贴标准如下:
- 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津贴为3元;
- 教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津贴为5元;
- 教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津贴为7元;
- 教龄满20年以上的,最高津贴为10元,不再增加。
二、退休教师教龄津贴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
2. 退休教师的退休费发放标准依据其工龄和参加工作时期进行划分:
-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
-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
- 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
-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
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放。
3. 若退休教师饮食起居需要人照顾,其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放,并可适当发放护理费,标准一般不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若饮食起居不需要人照顾,则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放。
4. 若退休教师同时符合多项退休条件,应按最高标准发放退休费。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放。
三、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1.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
- 男职工年满60周岁;
- 女工人年满50周岁;
- 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退休年龄为:
- 男职工年满55周岁;
- 女职工年满45周岁。
3. 若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年龄为:
- 男职工年满50周岁;
- 女职工年满45周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