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12
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第2个回答 2020-12-12
我认为,入职一个月内签定合同是正常的。因为进入新的公司或企业,都会有一段试用期,也就是考察期。考察期的长短没有固定的期限,完全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有的需要十天、半个月,有的一个月,半年或一年…。
第3个回答 2020-12-12
正常的,国家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你进公司的时候就已经是雇佣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除非你们说好双方适用一周,如果可以在签合同,但如果人在这一周内出现工伤由公司全全负责,负责可以到劳动局告公司的。
第4个回答 2020-12-12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请参阅《劳动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否则就是违法的,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