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31
车辆报废,在不通知车主的情况下,交警只有依法收缴的权利,没有权强制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2个回答 2020-04-30
如果再不通知车主的情况下,交警是没有任何权利强制销毁的,因为这个车辆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有权利进行处理,所以这个肯定是不合法的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01
你好,对于在路上行驶的报废车辆,交警是有权强制销毁的,但车上的货物无权处理。
第4个回答 2020-05-04
一般的话交警他们有权扣押报废车
但是车上的货物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他们是无权干预的
他当时给你的条子你为什么当时不找他们说明呢
即使你不在车子旁边你也要即及时的去交警对去处理说明情况
最好是有证明
证明车上有货物
去当时他们查你车是的地点有没有摄相头
有的话积极采取措施调取录象
即使你去法院起诉你也要有证明
也就是证据
说明你车上有货物
如果没有证明或证据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