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理解是什么?

如题所述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内涵有三个要点:

第一,知行只是一个工夫,不能割裂。而所谓“工夫”,就是认知与实践的过程。

第二,知行关系是相互依存的:知是行的出发点,是指导行的,而真正的知不但能行,而且是已在行了;行是知的归宿,是实现知的,而真切笃实的行已自有明觉精察的知在起作用了。

第三,知行工夫中“行”的根本目的,是要彻底克服那“不善的念”而达于至善,这实质上是个道德修养与实践的过程。

显然,王阳明所谓的“知”即“吾心良知之天理”,其所谓“行”即“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的道德实践。可以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在本质上是集道德、伦理、政治于一体的道德人文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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