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审批与护理津贴的审批,事实上分配在低保审批期内一起审批,一次性结束。因素非常简单:都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下发,只不过项目名字不一样而己。通常情况下,低保审批时,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也中止下发,待全部审批结束,与低保金相同,按新标准实施就可以。假如确定撤销,暂行期内的不会再补领。这里有要说明一下: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由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两个部门相互协助结束,并不是只由民政部门一家决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是国务院办公厅确定开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一。目标为残疾等级一、二级且必须长久护理的重度残疾人。长久护理就是指因残疾造成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护理服务开支连续6个月以上时间段。津贴主要运用于特殊护理消费品(如尿不湿之类)和护理服务开支(如雇人护理),这是开设护理津贴的初心。但在具体实施上,有严格遵守现行政策、降低限定标准、增加津贴范畴三类状况,具备显著的地区化特性。此外,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可以独自使用,即给一部分残疾水平相应比较轻微的重度残疾人,只发放护理津贴,不会再享有低保金,也符合现行政策要求。
残疾人要想领到津贴,要去特定的医疗机构做好残疾等级的评定,残疾水平不一样,每个月领到的津贴也不一样。普通的残疾人每个月只能领到护理津贴;如果是低保残疾人,每个月可以领到护理津贴和生活津贴。
以山东某市为例子:2022年,残疾人护理补助标准。残疾人一级残疾,护理津贴165元/月,二级残疾,护理津贴132元/月,三级、四级(仅限于智力和精神残疾),护理津贴,88元/月。今年残疾人日常生活补助标准。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日常生活津贴165元/月,三级、四级残疾,日常生活津贴132元/月。当然只有低保残疾人才有日常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