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收据
今天,我收到XXX(姓名或公司名称)现金(或物品名称)人民币:XXX(大写金额)
这个证据
收款人:XXXXXX
XXX,XX,XX,XX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