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抄袭拼凑而成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

一个作者把自己的一批文章授权给一个公司后,这个公司委托律师告我,说我网站里有一篇文章转摘没有结果他们的同意,是违法转载,并且要求赔偿1万元(还特意做了公证处的公正进行证据保全)。而我检查后发现对方的文章有很大部分是拼凑而成的,我发现至少6段文字完全抄袭其他人的文章(那些文章发布时间早于原告,原告抄的文字一模一样,包括标点符号),并且原告抄袭的时候没有署名和注明出处(合计原封不动的抄袭将近1000字,而文章总共仅2700字左右)

现在想问问各位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们,这样的一篇文章,可以告我吗?开庭的话,要如何去答辩,准备哪些资料呢?有哪些法律条文可以帮助我? 谢谢
我看到很多类似的案件,法院很多似乎不管原文是否抄袭?如:本院将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字数、被告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网站知名度等因素,并参照国家文字作品使用稿酬标准酌情确定本案的赔偿数额
难道抄袭的文章,法官就考虑“作品的独创性程度”,来确定原告文章还是属于原创,只是原创程度低,这样被告文章还是侵权吗?
这样说来天下文章一大抄,胡乱抄袭,然后不署名出处,自己添加一些字,就说是自己的原创,拥有版权,就可以到处告其他转载的人?

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具有知识产权。他人抄袭发表在报刊杂志上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不考虑合理使用等情形),你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侵权的情况选择去工商局投诉或者去公安机关控告。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只要你发表的文章符合上述作品的要求,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的,都可以享有著作权。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提供发表文章的时间的证据,可能并不能充分证明你是作品的著作权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不考虑合理使用等情形,他人未经你的许可,不得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你的作品,抄袭你的文章发表在报刊杂志上侵犯了你的著作权,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对其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侵权的情况选择去工商局投诉或者去公安机关控告。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不过你问题没看清楚,是原告12年前抄袭拼凑了一篇文章(部分抄袭文字可以从新浪等地方找到更早的文章,感谢万能的百度),然后我10年前转载了(我并没有对文章进行修改,并且保留该作者姓名、以及文章底部还保留了作者的联系方式、电话、手机、EMAIL),今年原告把自己所谓原创的作品授权给一个公司后,告我没结果他授权私自转载。 而不是他抄袭我。
这种情况,我要如何应对原告来就行辩护自己无侵权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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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2
不能拥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所以说拼凑而成的文章并没有独创性,是不属于个人的智力成果,所以是不能够拥有著作权的
第2个回答  2017-12-04
这篇文章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不但作者不享有著作权,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并撤销发表。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这种情况,我要如何应对原告来就行辩护自己无侵权行为呢? 要用哪些法律条款来答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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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8
这种情况是享有著作权的,并且受著作权发保护。如果被抄袭作者追究你的侵权行为你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影响你享有修改后作品的著作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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