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19
你们可以去行政科,查询进度。至于以什么方式查询,这个我就不说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你自己算算日期,也就是说从你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之后,最多是17个工作日,不是17个自然天,具体日期我也不知道,这个就不好帮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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