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不批准去劳动局也没有汕头保护老板实在没话说,现在急辞工也不批了,中国劳动法是不是全国通用啊?

如题所述

是的。。辞职批不批是他们的问题,你尽到义务提前一月通知就行了。如果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劳动监察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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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3
你辞工老板不准,你可以看劳动法相关部分,如果老板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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