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过户,以北京为例:
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除外);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外迁的除外)。
(三)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
(四)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五)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申请外迁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交验机动车。
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八)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九)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十一)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扩展资料
办理转移登记的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还可到车管分所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移后使用性质改变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车辆需要转出的,到盛华检测场查验车辆,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档案。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花乡)、亚运村北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盛鑫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新发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的旧机动车,可以到上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其他规定
(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三)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