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反知识产权和商标法被查处,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是2014年5月八号。现在公安局对我解除取保候审,理由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是2015一月二十九日,说要把我移交工商进行处罚,罚金两万后将至罚金一万。问题是他没有让我去正规的工商所,没有开具任何书面通知,只是口说。还叫了一个工商部门的人来公安局让我把钱给这个人。l我要给吗,我觉得明显是敲诈勒索。还威胁我说如果不给钱,就重新审理我的案件把我抓回去。我想知道我会被重新抓回去吗?钱要交吗?
不用交钱真的可以吗?会被逮捕吗?
不是不想交,而是钱不是正常手续,担心给了以后还会有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