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申报国家高企和2016年的高企申报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1在成立时间上的变化

过去是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指的是一个会计年度;现在是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知识产权上强调企业的所有权

·  取消了企业通过专利独占许可获得的知识产权 ;·  取消了近3年产生的知识产权的限制;·  把知识产权划分为Ⅰ类和Ⅱ类,强调对主要产品的支撑;·  调整动植物新品种权的权重,视为发明专利(Ⅰ类);增加了新药证书为知识产权(Ⅰ类);

在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时,不仅要提供授权证书,还要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详细说明。

Tips:注意近3年知识产权的获取,注意企业取得高企资格后对知识产权有效性、所有权的维持。

3在高新技术上,有3个变化

调整了高新技术领域

一是扩充服务业支撑技术

新增“检验检测认证技术”“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智慧城市服务支撑技术”等行业特征明显的内容;对“研发与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技术领域进行了补充。

二是增加相关领域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

新增“增材制造技术”“石墨烯制备与应用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及基础设施技术”等先进技术,排除了落后的产业技术与产品内容。

三是取消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

增加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高技术服务等领域。

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关于“技术”的份量

突出了领域的关键技术要求,尽可能去除产业类、产品化描述,加强领域间的协调,避免重复和遗漏,表述上更加准确、精炼、规范、专业。

因此,变过去的“产品符合”为现在的“技术符合”,就能调动这些传统企业运用高新技术的积极性,达到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目的。

增加了企业在环境、安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指标(质量)上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增加品质指标,有利于改变“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为“创新、供给(品质)、网络”三大发动机,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取消了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的指标

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的指标,限制了劳动密集型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与国家创办实业解决就业特别是农民工就业背道而驰。

部分农民工说,老板要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把我们的工作都认定没有了。因此,取消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的指标,符合中国国情。

5优化了研发费占比

·  过去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按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6%,现在降为5%,更加有利于初创期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其它的不变。

·  增加了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说明材料(计划任务书和绩效说明)。

注意研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归集政策

6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说法

过去的复审,其程序、资料与新认定没有任何差别。因此,取消“复审”,到期后重新参加认定。这与客观实际更加相符。、

7享受税收政策的变化

·   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

·   对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    只有认定机构复核后才有权做出是否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决定。

8享受税收政策的变化

企业要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过去要满足6个、现在要满足7个一票否决条件。在满足上述一票否决条件的基础上,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达到相应要求。

包含四个指标:自主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成长性指标(20分)。

须达到70分以上(不包括70)在评分时,取消了系数评分法,改为区间整数直接打分。打分更加精准,得高分更难。

同时增加了加分项目。参与和牵头制定标准、规范,最高可加2分。加分后知识产权最后得分,不得超过30分。

9在认定程序上得变化

公示时间由15天缩短为10天。

10专项审计的变化

由过去的专项审计报告扩大到了符合要求的专项鉴证报告。

根据专利名称确定研发项目

一般企业直接根据专利名称确定研发项目,项目名称与专利名称完全一致,根据新的工作指引,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如果仅仅以专利名称命名研发项目,太狭隘,体现不了企业新技术应用性,而且容易造成对先有研发再有专利还是先有专利再有研发的模糊认识,现在普遍的是专利的申请日期比企业研发项目开始时间还早,这让专家如何评审。

编制研发项目RD表照搬专利说明书

在编制研发项目RD表中的核心技术与创新点时,照搬专利说明书,有的像做装置的企业完全照搬专利说明书中的结构说明,甚者连说明书中的“所述“二字都未去除,RD表中的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评审过程中已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是在项目周期内取得专利或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

雷区二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技术性不强

新的工作指引将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为Ⅰ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为Ⅱ类。

特别强调了发明专利的重要性,部分企业是纯粹为了申报高企而报专利,全部是实用新型,报的专利技术性不强,更有甚者由专利事务所直接编,造成了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关键技术完全不搭界,张冠李戴。

科技成果描述过于单一,与产品相关性不强

新的工作指引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进行了多样化,丰富了企业将研发的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的方式,并要求年平均转化5项以上,在高企申报,还需要将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描述,要描述出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

2016年通过了解很多企业在此处丢失城墙,且不说数量,首先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明明成果与产品不相关硬要扯上关系。

在申报过程中对产品描述不清,技术性不强,佐证材料五花八门的情况

在企业认定过程中还存在着企业产品型号众多,有的可能几百个型号,这就对企业自己归集高新收入时产生了困难,非标产品如何提供佐证材料也让企业头疼,这就造成了在申报过程中对产品描述不清,技术性不强,佐证材料五花八门的情况。

未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企业审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

员要求做了较大的调整,去除了大专以上学历要求,科技人员也由30%降为了10%。

此次调整对企业来说是好事,但是却加强了企业社保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乡镇科技型企业,由于人员资质较弱,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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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6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
一、申报高企需满足的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企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三、高企评分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解 读
首先,明确对知识产权情况采用Ⅰ、Ⅱ类分类评价方式,摒弃了过去不分类别只做数量要求的操作方式,同时在知识产权数量的评分上,若不具备Ⅰ类知识产权,则无可能获得数量评价的满分(8分),故,对一般企业而言,授权发明专利对于高新认定的意义进一步提高。
其次,由于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知识产权获得时间的要求,故指引中明确了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时只能使用一次,即认定时使用后,复审不能再次使用,或复审时使用过,重新认定时不能再次使用。而Ⅰ类则无此限制。
再次,明确了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可作为授权证明手续使用,亦体现了新政策的宽松倾向。
最后,明确了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仅限一个权属人使用,解决了以往认定中关联企业共有知识产权的问题。以往实际认定中,如有两个权属人,认定时则只按1/2个知识产权认定,以此类推。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化能力强,≥5项(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
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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