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关于法律问题,请教各位,订金的问题,注意不是“定金”,我方付出的订金,可否拿回,详细请看合

付款方式:
转让金额共计80000圆整。
2010年11月17日前乙方付给甲方订金24000圆整。(总转让费的30%)
支付订金后,甲方应在___天内,最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配合乙方做好所有交接工作,。
甲方收到订金后至少应当完成的交接手续内容有:
(1) 营业执照过户,(2)
(3) 税务登记变更,(4)
(5) 产品进货渠道
(6) 指(7) 导乙方熟悉相关营业内容及其他内容。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交接工作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则乙方有权索回先前付出的订金(总转让费的30%),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甲方履行完所有合同约定内容后,乙方应在15日内,支付甲方余下尾款(总转让费的7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54000元整。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此合同甲乙方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丙方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及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所有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高分求助关于法律问题,请教各位,订金的问题,注意不是“定金”,我方(合同中的乙方)付出的订金,可否拿回,详细请看合同。

订金的性质为预付款的一种,如果合同解除,自然应当返还订金。而定金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如果一方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解除,应当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故如果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自然应当返还乙方订金24000元,且承担违约责任。即使乙方有意违约,亦只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与此订金无关,此订金亦可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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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7
“订金”是约定,即为口头协定,法律上没有规定。
“定金”是法律上约定,一般不超过总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而且违约方要承担双倍返还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11-27
“订金”是约定,即为口头协定,法律上没有规定。
“定金”是法律上约定,一般不超过总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而且违约方要承担双倍返还责任。
本例协议中使用的名词为“订金”,涉及金额应该无法索取。但是主要是由于法律无具体规定,如果需要诉诸法律,应该相信法院的判决。或许有案例可以帮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7
如果我方违约,依法理有权要求返还,但对方会将其作为损害赔偿金拒绝返还:如果对方违约,毫无疑问有权要求返还,并可以提出顿还赔偿:如果是协议解除,也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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