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一个于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事实的案例分析,请各位高手予以解答,感激不禁

甲随父母旅游,在深山拾得一块稀有玉石,为确定该玉石的价值,甲的父母委托专家乙进行鉴定,在此期间,丙于乙处盗走该玉石,并委托其好友丁保管该玉石。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丁不幸死亡,丁之子戊继承了丁的全部财产,因戊不知该玉石非其父所有,故将该玉石也作为丁的遗产予以继承。因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玉石雕刻家,其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设计,历时半年之久,在这块小小的玉石上精心雕刻了红楼十二钗,十二个人栩栩如生。在之后的巴黎举行的一次国际玉石雕刻作品展览会上,该作品获得金奖。正在此时,公安机关将丙抓获,查出该玉石为甲所有。
问: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第1个回答  2010-11-27
戊在玉石上雕刻的事实.也形成了加工关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4
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
本案中,有个8法律事实,分别引起如下法律关系:
1、甲拾得玉石的事实。引起先占的法律关系。
2、甲的父母与甲间的委托代理事实。引起其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3、甲的父母与乙间的委托鉴定事实。引起甲与乙间的合同关系。
4、丙盗玉石的事实。引起丙与甲间的侵权关系。
5、丙委托丁保管的事实。引起其间的保管合同关系。
6、丁与戊间的继承事实。引起其间的继承关系。
7、戊在玉石上雕刻的事实。引起戊享有玉石雕刻著作权的法律关系。
8、戊获得奖金的事实。引起戊与展览会主办单位间的合同关系。
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20
看不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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