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可以要求查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吗?

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可以提请查看公司的财务报表吗?还是需要上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当然可以要求查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而且董事应对财务报告负责,这是由董事的谨慎性原则决定的。
董事的财务报告责任主要源于董事在公司治理过程中 的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常常被写入世界各地的法 律和其他监管要求中。例如,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 法》就对董事的谨慎性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新西兰 1993年《公司法》同样规定:企业董事在行使董事权力 或履行董事职责时,必须如任何理性自然人董事在同 样情况下会采取的做法一样,做到谨慎、勤勉、善用技能…… 关于不同地区类似范例详情,请见附录一。此 外,作为对上述法律要求的补充,企业和董事往往会签 署一份正式的书面协议,说明进一步的具体聘用条款, 其中包括董事应承担的财务报告相关责任。
由于企业非自然人,从而导致其自身无法履行任何义 务。因此,董事须代表企业,对运营资金提供者负责。 就企业而言,后者通常包括股东、投资者和融资人;就 慈善机构而言,后者通常包括出资机构、捐赠方;就公共部门实体而言,后者则通常为纳税人、地方纳税人。 财务报表是体现董事对企业资金提供者负责的重要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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