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来贵州省行政区划有哪些重大变化,简述之。

如题所述

1.明朝
明朝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废思州宣慰司与思南宣慰司,保留水东土司与 水西土司,同属贵州布政司管辖。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3军民府并都匀、黎平、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7府。
2.清朝
清代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有较大的变化。雍正五年(1727年),将四川所属遵义府及其所属各县改隶贵州,同时,将毕节以北的 永宁全境划归四川,将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之地置永丰州,与广西的荔波、湖广的平溪、天柱一并划归贵州管辖。至此,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清末,贵州建置设有12府、2直隶厅、13州、13厅、43县。
3.民国

民国2年(1913年),贵州地方政区进行了一次调整,以前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全省设3道观察使。1920年废道。1937年,贵州置6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管各县。1941年置贵阳市。至1948年,贵州设1个直辖区、6个行政督察区、下辖78个县(市)。
4.建国后
1949年11月15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贵阳,12月26日成立了 贵州省人民政府。解放初期,全省设1个直辖市、8个 专区、1个专区辖市,共置79县。1956年4月,撤销贵定、镇远、都匀3专区,设置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967年,设置六盘水地区。
1978年12月,撤销六盘水地区,设置六盘水市,为省辖市。
1981年9月,撤销兴义地区,设置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997年,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级 遵义市。
2000年,撤销 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
2011年,撤销铜仁地区,毕节地区,设地级 铜仁市,地级 毕节市。
2017年4月,民政部同意撤销六盘水市盘县,设县级盘州市,由六盘水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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