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年一直没给我买社保,还在工资条上面做假账,说补偿给我一千二百元了,要强迫我签字,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首先您有权拒绝签字,是否签字需要您的自愿,任何人无权强迫;其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险费,您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您可以和公司协商维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及补缴社保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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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1
正常工资是要给交社保的,如果你要认可这个,你收到这笔钱的话,那可以去签字,如果你要想跟单位翻脸的话,那你就可以不签。但是通常一般人可以选择去签字,签字的话那就是代表你认可这个东西,认可这个东西的话,你就拿补偿,虽然说正常来讲都不会查,但是也保不齐以后有什么情况,税务局想查你,但是,通常都不会去查你。
第2个回答  2019-11-20
不能签字,可以凭相关证据,比如考勤,工资条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应当为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