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社保没有减员?

原公司没有减员 我是直接提交离职申请走的,现在一年新公司要挂社保发现没减员,那我提交的申请是不是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断缴的社保能要求赔偿吗?

原公司社保没有减员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若个人离职但单位拒绝办理减员。
由于用人单位和个人出现劳资或其他纠纷,在个人离职后单位拒绝办理减员手续的,由个人持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自行到社保柜台办理。
应提供表单:
(1)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停保说明:个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说明单位情况及个人自行停保意愿,签章确认;
(3)劳动关系解除凭证(针对单位拒绝办理减员情况),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原件及复印件;
2、该单位已注销或者为非正常户,个人办理停保的。
需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说明单位情况及个人自行停保意愿,并签章确认,到所属的社保办税服务厅办理特殊减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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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5
你好!无论前公司减员不减员,你已经提交了《辞职书》,并已经办理了辞职手续,就和前公司再也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劳动关系。至于社保,那是自然也一定停缴了!所以,你没有向前公司要求索赔社保的理由和依据。
第2个回答  2019-11-25
原公司没有给你做减员,那么原公司就应该是给你继续缴纳社保呢,不然你肯定就是减员状态了,你提交离职申请,需要交接完成,就可以离职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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