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汉族。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2年,直至61岁时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卒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出身没落地主家庭,一生热衷科举,却始终不得志,71岁时才破例补为贡生,因此对科举制度的不合理深有感触。他毕生精力完成《聊斋志异》8 卷、491篇,约40余万字。内容丰富多彩,故事多采自民间传说和野史轶闻,将花妖狐魅和幽冥世界的事物人格化、社会化,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爱憎感情和美好理想。作品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文学中志怪传奇文学的优秀传统和表现手法,情节幻异曲折,跌宕多变,文笔简练,叙次井然,被誉为我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作品集。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此书是“专集之最有名者”;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聊斋志异》书成后,蒲松龄因家贫无力印行,同乡好友王士祯十分推重蒲松龄,以为奇才,聘为《聊斋志异》题诗:“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至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方刊刻行世。后多家竞相翻印,国内外各种版本达30余种,著名版本有青柯亭本、铸雪斋本等,近20个国家有译本出版。全国《聊斋》出版物有100多种,以《聊斋》故事为内容编写的戏剧、电影、电视剧达160多出(部)。 蒲松龄印章
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计有文集13卷,400余篇;诗集6卷,1000余首;词1卷,100余阕;戏本3出(考词九转货郎儿、钟妹庆寿、闹馆);俚曲14种(墙头记、姑妇曲、慈悲曲、寒森曲、翻魇殃、琴瑟乐、蓬莱宴、俊夜叉、穷汉词、丑俊巴、快曲、禳妒咒、富贵神仙复变磨难曲、增补幸云曲),以及《农桑经》、《日用俗字》、《省身语录》、《药崇书》、《伤寒药性赋》、《草木传》等多种杂著,总近200万言。还有初中课本中的《狼三则》、《山市》。 蒲松龄的座右铭: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生平著作
聊斋志异 剧照1(20张) 醒世姻缘传 晴云山房诗文集 红椒山房笔记 杂说 片云诗话 省身录 怀刑录 日用俗字 历字文 聊斋词 聊斋白话韵文
编辑本段人物生平
族属
关于蒲松龄先世的族属有四种说法:即[回族]说、[蒙古族]说、[汉族]说、[女真]族说。其中回族、蒙古族二说均已被学术界排除。[1] 根据蒲松龄《述刘氏行实》上的记载来看(刘氏乃蒲松龄之妻),蒲松龄全家信佛重僧且圈养家猪,不符合山东地区回族人及其后裔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另外蒲松龄的先祖在元代担任过般阳路总管,当时朝廷对路总管人选的任用有明确的规定——《元史·世祖纪三》载:“世祖二年春,二月甲子。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由汉人担当各路总管是元朝定制。 蒲松龄在自撰《族谱序》也提到“吾族为般阳土著,祖墓在邑西招村之北,内有谕葬二:一讳鲁浑,一讳居仁,并为元总管,盖元代受职不引桑梓嫌也”,所谓“元代受职不引桑梓嫌”是[忽必烈]“罢世侯、置牧守”以前的大蒙古国时期。因为在此时期,蒙廷对汉地进行间接统治,委付汉人世侯直接统治,汉人总管的任用才可能“不避桑梓嫌”,才可父子相继或祖孙相传。由此补证了蒲松龄先祖为元代汉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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