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算你走运了!
从12月15日起,常住深圳的非粤籍居民可在以深圳办理赴港个人游
根据规定,受聘于深圳民企、外企,及从事个体工商业的非广东户籍人员可以在深圳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
签注人员凭居民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原件和在职证明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
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
证及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或1年一次赴港“个人游”签注。申请人每季度可申请1次,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参考资料:http://user.qzone.qq.com/2223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