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想咨询如下问题:
1。劳动法有无规定调休的时限,公司规定3月内是否合法?
2。工作日、周末和国定假日的加班时间都可以用来调休吗?
3。公司实行做四休三政策,要员工签名确认,并按日结算薪资是否合法?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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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上班,是允许调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