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讨工资?急急急!!

如题所述

1. 若您在工地工作,但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遇到工资拖欠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追讨工资:
2.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如果用人单位迟延支付或未支付足额工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并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
3. 投诉时,您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口头或书面投诉都是可接受的,但通常需要提交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证据清单。
4.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通常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仲裁申请书来处理案件。
5. 仲裁申请书应包含您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支持事实和理由的证据。提交证据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和原件以供查验。
6.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者追讨工资适用特殊时效,即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 在采取行动之前,建议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未支付工资,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8.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9.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依法寻求救济。
10. 若劳动争议经仲裁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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