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FIDIC和NEC合同是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的吗?除了这两个合同,国际通行的在建设

目前,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FIDIC和NEC合同是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的吗?除了这两个合同,国际通行的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常用合同有哪些?简称是什么?
另外,请了解的朋友说一说,这些合同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是否有实际使用?未来在中国这些合同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参考价值大不大?
对于这个领域不了解,非常感谢可以给予解答的人~~
回答令人满意,并且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话,再另行加分,谢谢~

建筑工程领域我不太熟悉,国际上的著名合同条款有如下的:
JCT (The Joint Contract Tribunal) 英国工程承包合同审定联合会,1998年第六版
ICE (The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 “ICE 合同条款”,1995 年出版 NEC (The New Engineering Contract) 第二版
AIA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美国建筑师协会合同条件
FIDIC 合同条件: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采用何种合同条款,是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商定的,一旦形成合同,当然都具有法律效力了。

JCT 合同条件
总价合同的文本
合同格式包括5个部分: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第二部分:指定分包商和指定供货商
第三部分: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第四部分:合同争端的解决
第五部分:完成制定的工作

AIA 合同条件
主要分为A,B,C 三个系列,共有31个标准文件:
A系列:适用于业主和承包商的标准合同,包括合同条件、资质报表、各类担保的标准格式
B系列:适用于业主与建筑师建筑设计、创修工程的标准合同
C系列:适用于建筑师与专业咨询人员之间的标准合同文本

NEC和FIDIC 的主要区别
ICE(NEC)是亲业主的,它侧重于维护甲方业主的利益
FIDIC 相对比较公平,它维护乙方承包商的利益相对较多
如果当承包商,你会尽量向业主推荐用FIDIC;如果当业主或向外分包,尽量采用ICE(NEC)。英联邦的法律属英国普通法体系,目前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承包工程大都采用ICE

NEC 合同条件
包括四个系列的合同文本:
工程与施工合同
工程与施工分包合同
专业服务合同
裁判者合同
NEC 合同的六种计价方式
带分项工程报价表的工程施工总价合同
带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施工单价合同
带分项工程量表的目标合同,价格风险和数量风险由双方按约定分担
带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数量风险由业主分担,价格风险由双方共担
成本补偿合同
管理合同,分包合同的价格作为成本支付给管理承包商,另支付管理费用
NEC 合同的特点:灵活性
6种计价方式可根据合同要求选择
合同条款可任意组合,例如通货膨胀、保留金、价格调整等
承包商可能设计的比例从10% - 100%
分包的比例可以从0% - 100%
NEC 合同的特点:清晰简明
除了在保险部分保留了法律用语,其他部分避免采用法律用语,采用简单的语言和简短的句子
合同结构简单,易于理解
条款数目较少,且相互独立
对参与各方的行为有明确定义,减少在责任方面的争议

FIDIC 合同文本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
1913年成立,我国于1996年加入
1957年,FIDIC 以当时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的《ICE 合同格式》为基础,首次出版了《FIDIC 施工合同条款》
对工程合同影响最大,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广泛使用,包括世银和亚洲开发银行的工程项目、政府投资的项目、跨国公司的项目和采购合同等
我国建设部 1999 年以及去年发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和其他部委发布的合同文本都特别参照和借鉴了 FIDIC 条款
FIDIC 1999年新版合同条款
《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永久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
《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
《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
这四种合同文本的使用范围,特点等可以上网再去找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6
1:对于国内的建设工程(指:国内的发包方和国内的承包方),适用相关的示范合同文本(通常情况下双方的合同是参考示范合同文本而签订的);为此FIDIC和NEC合同是不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2:对于外资投资的国内的建设工程,则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是如何约定的,若约定按FIDIC或NEC合同相关条款的,则适用该合同的相关条款效力;若双方未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可以适用FIDIC合同等规定;3:FIDIC和NEC合同或示范合同文本,其中的通用条款效力相当于行业惯例;4:对于在国外承包的国际工程,则FIDIC和NEC等合同应用的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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