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喂者天天都进行投喂,让流浪狗养成习惯,每天都在固定的地方等待投喂,基于这点有理由认为是投喂者需要承担老人被撞伤的费用。
01、老人家被流浪狗撞伤,警察查后流浪狗接触最多人是万某。事件回顾:2019年9月20日,家住遵义正安县的老人家昝某某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一条流浪狗撞倒,老人家就医之后,医生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十级伤残,老人家家人报警。经过警方调查,这条流浪狗每天都会在一个地方等待万某的投喂,而万某某听到警方来意,则告诉警方自己是出于好心投喂流浪狗,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昝某某把万某告上法庭,请求赔偿自己损失一共7万多元。法院受理该案件,最终做出的结果是判定王某长期投喂的行为可以视为流浪狗的主人,故而万某需要赔偿昝某某4万元损失。关键是双方都同意此处理方案,不再上诉。
02、法律有文明规定:长期投喂视为管理人。先说,很多小伙伴就想不明白,为何万某明明只是出于好心投喂,怎么流浪狗撞人,投喂人需要承担责任?这不是欺负好心人吗?但是小伙伴要明白一点,万某不是一次两次投喂,他几乎天天投喂,流浪狗都形成习惯了,每天都会固定出现在一个地方,这跟自己养没有什么差别。
再说,爱狗是没有错误,可是不是乱来,你这样行为极度可能引起流浪狗伤人事件上升。流浪狗毕竟不是家狗,它没有那么温顺,在外面野惯了,流浪狗会动不动咬人、撞人来保护自己。
03、对这件事我想说。希望爱狗的小伙伴吸取教训,不要随意投喂,尽量不要让狗狗养成一个习惯。假如你真的有爱心,可以选择寻求官方帮助,或者领养回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