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精神病患者"的叔叔,我父母及作为女儿的我们可以不管吗?

我的家庭相对比较复杂。家中有一位88岁的奶奶。她和我爷爷共养育了六个儿女。其中三个女儿在若干年前已分别出嫁有了自己的家庭且儿孙满堂,与我家再没任何经济上的瓜葛。我们这儿的习惯也是出嫁的女儿就不会再管娘家的事了,孝敬老人就是春节拿个猪蹄称几斤糖了事,而余下的事就全是做儿子的责任了。我大伯(我奶奶的大儿子,今年65岁)本身没有亲子,在我大妈在世时就抱养了她妹妹之子,当时应该是五岁左右吧,在长到十几岁的时候,也就是二十年前我大妈患病去世。而今他的养子已37岁,成家并有一女。在我母亲来到这个大家庭时就已分家了,我父亲(我奶奶的二儿子,今年54岁)和母亲养大了我和我小妹两个女儿,现均已到待嫁之时。我叔叔(我奶奶的小儿子,现年已40岁,未婚),曾在幼年时患“羊癫疯”(我们这里农村的俗语“母猪疯”,通常发病时会口吐白沫,倦成一团,但力大无比,我在家时曾多次见到他发病),生活不能自理,因而他一直和我父母过日子(他有二等残疾人症书)。曾经我父母有带他去医院看过,但均不见好,现在的病情更为严重,甚至出现了精神失常的症状,我们当地的医生给他疹断“患有精神病”。当年分家时我爷爷奶奶主持只是把我大伯他们家分了出去,我叔叔、爷爷、奶奶和我父母、我,及小妹一大家人过日子。我爷爷于1990年去世,享年72周岁。
多年来一直只是我父母在敬孝心,考虑到我大伯无妻,且子又是养子,我父母从不与大伯计较什么,现在也年纪大了,我父母就更无怨言了。我父亲曾经是银行职工,于2000年提前病退下岗。一直以来都是靠他微薄的工资支撑我们这个大家庭。他曾患有严重的胸膜炎以及左肺结核,均在病退前治疗基本痊愈,但现在并不能承担农活的重任。因为我和小妹从读书毕业后一直在外工作,于是家务事及农活基本全靠我母亲。从我记事以来,我就记得我叔叔会不时的患病,以至于辱骂人、殴打人、甚至重击我家门窗及家具等,自己的生活都不能自理,还让我父母成天担心他一会儿会不会伤着了别人或是伤着了他自己。近几年来,他患病更为颁繁,以至于我奶奶也因此心虑过多于今年三月失明,经过治疗后现能模糊见光,针对这样的情况我父母现一直是大门不迈二门不敢出的照顾两人。一是照顾我失明的奶奶要为她端水喂饭、上厕所等;二是要看好我叔叔,他现在走路都不稳当,怕他突然犯病倒在哪儿,也怕他乱伤人呀。这样一来,我父母根本没办法照顾田里的活,而且在精神上极度紧张。我和小妹于几个月前分别回家看望他们,我们作为女儿有种担心,怕是这样的状况让我父母的心理产生压力感,到时怕把正常人都弄得不正常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和小妹也不能长期呆在家照顾老人,我和小妹于读书的时候户口已随我父亲转成非农业户口,现在就是呆在家也无地可种。我和小妹因为毕业时并没有分配,所以也只好出外打工,赚取微薄的工资为生活打算。这就是我叙述的基本情况。我之所以写出来寻求帮助,是想咨询几方面的问题,以防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寻求援助。
1.象我叔叔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社会保障之类的保护?该到什么部门申请?
2.象我这样的家庭,如果在我奶奶去世后,我父母可不可以把我叔叔送到精神病院或者什么其它保障机构?因为他现在的状况已威胁到了正常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3.我家是处于长阳土家山区,我不知道我们这儿有没有什么福利机构可以安排我叔叔这样子的特殊人物呢?
4.我想弄清楚我和我妹妹有没有一定要赡养我叔叔的义务?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5.我家这样子的情况,我父母可不可以针对我叔叔的情况寻求一定的经济补助?要在哪儿申请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你与你妹妹要对你们的叔叔履行赡养的义务,但基于你所陈述的情况,建议你们带你叔叔去医院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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