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合同要拿回来吗

如题所述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那么辞职后需要跟公司拿回劳动合同吗?以下是详细介绍。
不用,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拿走。
一、辞职要把劳动合同拿回吗?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三份的,一般单位可能会做一式两份,一份由劳动部门备案,另外两份是人手一份,因此单位会保留一份。但是没有关系,合同解除后,原合同效力即作废,由社保部门登记备案,不影响未来就业。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如何约定的?
1、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3、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4、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
5、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员工离职之后,不需要在劳动合同上交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约定终止条件,一种是法定终止条件。用人单位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法定终止情形。而约定终止条件在法定终止条件之外,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的特点,要兼顾到合同双方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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