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如题所述

青少年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是指青少年应该了解和遵守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这些知识对青少年正确认识和维护自身权益,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非常重要。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青少年常见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首先,青少年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同时,青少年也有义务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爱护公共财物等。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帮助青少年更好地保护自己,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与他人相处。

其次,青少年应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后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青少年在犯罪行为中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如果青少年犯罪,将面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包括可能受到警告、罚款、拘留、收容教养等处罚。因此,青少年应该明确自己要遵守法律,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青少年应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作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包括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青少年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要了解在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维权。

再次,青少年应该了解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在网络时代,青少年的网络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青少年应该明确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了解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参与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

最后,青少年应该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青少年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应该熟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不擅自穿越马路,不玩耍、闹腾、追逐等影响行车的行为,必要时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以上是青少年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的一些内容,通过了解和遵守这些知识,可以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帮助青少年更好地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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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8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共同责任,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共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青少年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哪些?

(一)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内容中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二、未成年人权利主要有哪些?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继承权,著作权、专权利等知识产权,受教育权以及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未成年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1.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2.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后,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除了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还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四、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是如何划分的?

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有3个标准: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划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特殊原则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四)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

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外,还有作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别权利:

1.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

2.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

(五)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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