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校园暴力的正确方式

如题所述

遭遇校园暴力时应该怎样做
第一、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第二、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碰到‘下暴’应尽量保持镇静,不要惊慌,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记住‘下暴’者的人数和体貌特征,以便事后及时报警或报告老师。告诉学生们,最好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进行周旋,达到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巧妙制服坏人的最佳效果。
第三、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告诫大家: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害怕而选择怯懦,不报警只能助长‘下暴’者的嚣张气焰,他们不仅还会不停地来纠缠你,而且还会继续危害其他同学。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和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在校园内若遭遇下暴报警时,应讲明事发地点、下暴人数及明显体貌特征。
校园暴力主要有哪些情况
近年来,勒索钱物、恃强凌弱、打架斗殴等校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这已不是个别学校的个别现象,较突出的校园暴力有如下几种:
1、勒索钱物;
勒索钱物的现象近年来较为常见。这类暴力活动常常是以团伙形式出现,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他们早已了解好的目标。
2、聚众斗殴;
一些学生由于受社会的不良现象和一些粗俗港台影视片影响,崇拜那些“草莽英雄”、“黑社会老大”,还有一些同学大讲“哥们义气”,因此在学校拉帮结派,常因一些小事聚众斗殴,这类暴力事件涉及人较多,造成的危害也较大。
3、随意伤人;
部分中学生唯我独尊,缺乏起码的法律意识,在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或个人的利益受到损伤时,甚至采取了恶性的手段,校园“暴力”事件虽然为数并不很多,并且大都发生得较隐蔽,但其反面影响是极大的。
校园暴力如何解决
1、学校应该在学校内做好预防措施,校园发生暴力事件的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2)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病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与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模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2、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告局安管科。先口头、后书面。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属。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之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学生,并迅速疏散之安全的地方。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学生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但同时也是防止校园暴力的主要力量。对学生来说,让“暴力”远离校园,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
每个同学都要树立正气,这样才会形成学校的正气,这就要求我们同学要按中小学生守则要求自己,养成举止文明、自尊自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的好品德和好习惯。
校园暴力怎么处罚
1、感化教育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2、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行政、刑事处罚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事件发生。
4、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
校园暴力是应该受到禁止的,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的规定处理,未构成犯罪的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家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订版)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第6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第7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8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