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期间给我花钱,我需要还吗?

我现在有一个女朋友,确切说是女网友,没有见过面,但是她前后给我汇过钱,也说过不用我还钱,但是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以后没在一起,分手了,我需要还钱给她吗?请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要看具体数额和她汇款的目的,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且数额较大在法律上视为附条件的赠与,需要返还;如果是一般小额的视为一般赠与,不需要返还。
以上供参考。
属于赠予,不是借款,没有偿还义务。但你若无证据,到时她说是借款,你是要还的。
您好,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该钱是否是借给你的证据,你可以不还。
这个很难说是处朋友的花费,从现有的证据上来看,被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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