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不应酬会被社会淘汰吗?

如题所述

下班不应酬这件事本身不会被社会淘汰
下班应酬只是在某些行业是有适当的必要性,但并非全部
如果不喜欢应酬,就不应酬;如果喜欢应酬,就去参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26
身在职场,特别是在咱们国家的糟粕酒文化熏陶下的职场,想完全不面对酒局饭局简直是不可能的一件事!诚然有爱喝酒爱热闹的人士对此是趋之若鹜,但不喜应酬不爱喝酒的职场人也是大有人在的,那么对于他们该如何聪明地去应对酒局和饭局呢?第一,有选择的参加酒局,职场的酒局不是都需要参加的,有些是可以不去也无伤大雅的,但是有几种必须去:领导组的局;客户的酒局;团队活动的酒局。第二,装怂,打一开始就要让所有人知道你不能喝酒,喝不了酒,具体理由比如:喝酒过敏,酒精中毒,杯酒就倒等等,反正装怂最多被人说两句,总比喝醉了难受还损害身体强,当然领导的酒还是得喝的,另外,客户的酒也还得喝,不过,你装了怂别人也就不好意思过分的逼你喝酒了。第三,耍赖,喝酒的时候能耍赖就耍赖,比如干杯不喝完,别人喝一大口,自己抿一小口,还可以装作擦嘴,把酒吐湿巾上,或者装作喝水吐水杯里,耍赖的诀窍是隐蔽,尽量别让人发现,当然耍赖一般要和装怂结合起来,比较有效。第四,自我保护,不得不喝酒的时候,提前喝点牛奶保护胃,喝过酒后,喝点蜂蜜加温开水,也能解酒。总之,身在咱们国家的职场,面对酒局是无法避免之事,但是如果采用上诉几种方法,则可以把对自己的伤害减到最低,希望本文能帮助到不喜应酬的人士!
第2个回答  2023-01-26
下班后的时光你会用来做什么呢?是用来与朋友小聚还是享受悠闲的独处时光呢?如果下班时间被领导要求去应酬,不去就是不服从管理,这工作你干吗?最近还真有人遇上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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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2月28日,重庆一女子下班后拒绝应酬,被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进行辞退。女子半个月前才加入这家公司任职行政人事专员的岗位,就因为自己28日拒绝了公司安排的下班应酬就被辞退了!而辞退的理由是“不服从公司安排“,这让该女子是更加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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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女子在职半个月,公司也并未与其结算薪酬,公司要求该女子先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表格上签字,就会立即结算这半个月的工资。女子并不能接受其中关于「不服从公司安排」的表述,拒绝了签字!该女子同时提出了额外的赔偿诉求,公司方面表示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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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的一个劳动“事故”,知法君有几点劳动法知识分享给大家,有法傍身,劳动无忧!

案件分析

不参与下班时间的应酬是否属于「不服从公司管理」?

一般来说,下班时间在工作场所之外的应酬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员工有权选择是否参与,员工拒绝参与的不应认定为「不服从公司管理」。公司可以以鼓励、激励等方式引导员工参与正当的商务应酬活动。

试用期内企业若想辞退员工应当具备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现实中,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惯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劳动者。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即不符合录用需要“被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
第3个回答  2023-01-26
会的,身在江湖生不由已
第4个回答  2023-01-26
不提升自己的能力才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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