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宅基地补偿标准

如题所述

宅基地政府补偿是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开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因为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二是房屋补偿。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土地补偿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宅基地按每平方米价款进行补偿;置换补偿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平方米进行安置。
      宅基地补偿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一、没有宅基地证如何补偿
      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的时候和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办法是一样的。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由于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交给宅基地使用者。而且房屋产权属于村民私有,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
      1、村民宅基地被征收后,没有其他宅基地的,村集体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盖房子;
      2、土地补偿的目标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置换补偿。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的是物业所有权,包括所有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水果、蔬菜等。有货币补偿;
      3、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组成。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法律批准,不得超过控制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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