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社保断缴过一个月还有购房资格吗?

在上海,社保断缴过一个月还有购房资格吗?

可以的,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职员完成补缴,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纳。如果您属于这两种情况,补缴后不影响买房。

其实就是满足63个月内累积60个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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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3
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的购房人申请购房的,需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是指购房人在购房当月或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该社会保险需包含养老保险,期间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您在原公司辞职到新公司入职期间没有以个人名义坚持缴纳社保,需在新公司入职第1个月开始连续缴纳24才具有对应限购区域的购房资质。
第2个回答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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