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伤保险是否可有医药费之外的其他赔偿??

在公司晚上加班,8:30后下班走在公司的路上,被公司的叉车撞了,导致小腿及脚非常疼而且肿的厉害,一直担心腿不能走了或除了其他故障;公司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在处理中,只能报销医药费及车费,其他的费用不能报,包括: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这类费用该如何向公司讨回?难道在公司受伤,就只能自己受罪吗?还要自己承担受伤的其他费用??有这个道理吗???!!如果要求这样的主张,该如何处理?若公司不给这样的费用,个人该如何找到资源处理这件事情??毕竟公司是强势群体,个人可能无法抗衡??请各位知悉有经验的指点。多谢!
另:有打电话给公司的工会,他们说工伤保险没有这项,不能报,其他相关费用只能找肇事者,难道这样的事情工会不管吗?那么,公司的工会具体要负责什么事情??难道拿员工的钱替公司的股东办事吗???
哎!!!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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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4
工伤是没有精神损失的,护理费,营养费是有的。但从你的伤情描述看,你的伤没有达到需要护理的程度,(生活可以自理),更别说营养费了。
第2个回答  2010-12-14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不服再提起诉讼,诉讼中可以提出索要营养费等请求,但一般不会支持。
5、工会是事业单位,不是司法机关,无权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6
1.工会是企业内部机构,更多的是维护企业的利益。
2.依据你情况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一般不会得到赔偿。
3.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不服再提起诉讼。一般走司法途径,你今后在公司的日子也不好过,企业会鸡蛋里挑骨头把你给开了,所以建议你最好以和平的方式,与公司协商。
第4个回答  2010-12-14
我们国家的工会就是仿照西方社会成立的维权组织,但是工会是企业成立的,所以工会本身只是应付法规要求,别指望工会能帮什么忙!你的工伤部分如果腿没有什么影响建议你不要过于计较,毕竟工伤本身是意外,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你的伤害也不可能达到三伤残等级,所以对于赔偿部分重点还是补偿医疗费,伙食补助应该可以去谈的,至于精神损失费建议就不要考虑了,如果企业是父母什么都能管,估计也没人愿意开企业了,合理的需求要参考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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