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怎么办

如题所述

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有问题的,由法院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判或仲裁院仲裁员承办案件,如果双方不服,都可以找第三方如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或鉴定人员出庭作证。也可以由法院指定,原告被告也可以找证人证言或书证之类来证明。最后由法官等作出判决或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