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轿车被电瓶车追尾,对方全责但是受伤了!!必须要出免责赔付吗?对方没保险

礼让行人,踩了脚刹车,对方电瓶车就给我怼上来了,摔到地上,脚膝盖也受了伤,交警认定对方追尾全责,我无责(认定书已出)。对方没保险,但是交警叫我保险出个无责赔付,说算是人道主义赔付,额度1800之内,医药费可以帮对方报销,第二年对我没影响,保费不会增加。请问下吧里懂车险的各位大神,这个无责赔付必须要出吗?还有就算是出了,第二年对我有影响吗?有点搞不懂,对面全责,我还要给他报保险,我的车四儿子店估价3000多接近4000,现在车还没给我修。 今天下午还陪他去了医院,医药费我倒没付,是对方付的。耽误一下午的时候都还没完全解决。去了医院医生说没问题,皮外伤,软组织受伤,没伤到骨头,问题不大。但是现在要等着明天拿医生的诊断书,打了个CT结果明天才出来!

这一切算国家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里边。付出的。作为你。做一些善事。你心里边会一定很好受。但是在这个里面。主要还是由他自己。对自己进行负责。你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例。要对你的车辆进行赔付的。但是你第二年的保费。是不受影响。很明显。骑车人。和交警队是有一定说法的。你可以把这些事全权委托给保险公司让他们出面来处理。你可以不管。追问

我出险对我的车进行赔付,那我不是冤大头了吗?我自己第二年的保费还要增加,现在协商就是我出无责赔付,该赔他多少就赔他多少,反正不高于1800元,车子对面给我修,他没保险直接出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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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5
第1个问题是你必须要陪的,这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第2个问题相关的赔偿不是由你承担的,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承担10%以内的。
第3个问题,这个对于你以后的保险没有影响,因为你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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