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性思维是指个体在复杂的情景中,能灵活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选择,识别假设,在反思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推理,作出合理判断和正确取舍的高级思维方法及形式。其本质是要通过质疑来认识人和事物,通过分析判断来检查自己和他人的思维,在各领域中的应用不是被动地等待,或被动地听候指示,或人云亦云,而是积极地参与到相应的活动中去,通过思考后做出自己的判别。
评判性思维有以下12项特点:
1、抓准“陈述”的意思。
2、判断推理是否含糊。
3、判断多项“陈述”之间是否互相矛盾。
4、判断结论是否必要。
5、判断“陈述”是否正确。
6、判断“陈述”是否根据某一原理引申出来的。
7、判断“观察性陈述”是否可信。
8、判断“归纳性结论”是否其有来自。
9、判断“问题”是否已经确定下来。
10、判断所说的是否只是假设。
11、判断所下的定义是否合适。
12 判断引述某一权威言辞是否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