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开展的项目是?

如题所述

关于合法开展“三伏贴”服务,这里有一个同行必须知道的可靠信息!看完你也许会心塞但一定不会后悔。



最近天气炎热,正是开展冬病夏治穴位敷贴的绝好时机。很多读者在后台留言,都问过同样的问题:自己经营的西医诊所/村卫生室能不能开展“三伏贴”服务?

权威答案揭晓,有两种情况不能开展:一是未经核准的医疗机构、保健场所、美容院不能开展。二是主治以下的医师不能开具“三伏贴”处方。

我们一起来看看细节方面,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2013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能够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资质的规范上。

未经核准的医疗机构、保健场所、美容院不能开展

提供“三伏贴”诊疗服务的机构应为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或民族医药服务工作。

翻译成大白话,讲的就是下面3个意思:

1.无论是公立、民营还是个体私营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科目必须含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三者其中的一个。

2.开展“三伏贴”服务前,必须先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3.经营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其他非医疗机构如保健机构、美容院等不能开展“三伏贴”项目。

而且文件强调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所以任何宣称“三伏贴”包治百病的推广显然是夸大其词的。

主治以下医师不具备开方资格

别看“三伏贴”操作过程简单、耗时不长,但在学科严谨度上有它独特的讲究,不是谁都能轻易驾驭。

按照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是通过培训、考核以后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敷贴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在人员资质方面,《通知》提出严格要求,尤其在处方用药人员的拟定上,在“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上应该由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

不符合要求开贴,除了退费还可能被罚

前不久,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下发《2018年北京中医药“冬病夏治三伏贴”工作方案》。该《方案》曾提出:在文件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须做退费处理。

当时罗列的须做退费处理的几种行为除了使用未经批准的“三伏贴”制剂、超出适用病症开展“三伏贴”服务、使用不含中药成分的穴位贴、收取额外费用以外,还提到了未备案开展“三伏贴”服务。

医疗机构未备案擅自开展“三伏贴”服务的行为除了不符合《方案》要求须退费以外,还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一旦被卫生监督部门发现,将会被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所以,再次强调:开展“三伏贴”是有准入门槛的,首先必须是核准相应科目的医疗机构。其次,处方用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一般的村卫生室和西医诊所通常不符合开展三伏贴的要求,大家切勿铤而走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02
中医诊疗 VS 养生保健
中医诊疗活动是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技术、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

养生保健机构是指运用养生保健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等服务的非医疗性质的服务机构。对服务人群进行健康干预时可以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等。
(网络配图)
(网络配图)
养生保健机构不是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是保健服务,不能开展诊疗活动,无法治愈疾病!
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
严禁开展以下活动
(一)从事医疗活动;
(二)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三)开具药品处方;
(四)宣传治疗作用;
(五)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规定的中药饮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禁用的中药饮片;
(六)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七)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
(八)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健康咨询等为名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和术语开展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2个回答  2020-11-02
近年来,随着健康观念的转变,养生保健服务成为生活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给老百姓带来了便利。但是目前养生保健行业鱼龙混杂,打着“中医”的名号招摇撞骗、养生“养”出病、保健耽误治疗的事件时有发生。金华永康市卫生监督所提醒,中医诊疗与养生保健可不一样。
中医诊疗 VS 养生保健
中医诊疗活动是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技术、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

养生保健机构是指运用养生保健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等服务的非医疗性质的服务机构。对服务人群进行健康干预时可以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等。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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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保健机构不是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是保健服务,不能开展诊疗活动,无法治愈疾病!
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
严禁开展以下活动
(一)从事医疗活动;
(二)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三)开具药品处方;
(四)宣传治疗作用;
(五)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规定的中药饮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禁用的中药饮片;
(六)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七)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
(八)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健康咨询等为名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和术语开展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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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卫生监督所将依法严厉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的机构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第3个回答  2020-11-02
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开展的项目是
第4个回答  2020-11-02
《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依照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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