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银行卡借给别人领工资偷逃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偷税漏税在国内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点说是要负有刑事责任的。偷逃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逃避交个人所得税违法有严重后果。 一、凡是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两种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第一种是未造成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种是造成了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是行政处罚,违法程度没有达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由税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
三、少缴或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政法律责任与刑事法律责任。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既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也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没有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五万以下罚款的行政法律责任,造成税款流失的,承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行政法律责任。 
 四、不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定罪量刑。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如实申报,造成税款流失,构成犯罪的,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被定罪量刑,也就是说,该纳税人面临牢狱之灾!根据我国刑法第 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赁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06
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务人员应该不会知法犯法,该扣个税一定会给扣下的。我想你们公司是不是有用帐外资金来发工资,这部分税务是查不到的,如果查到肯定会判定偷税。查不到也就蒙混过去了。无论是以帐外资金发放工资还是明知需要扣税而没有扣税,都是违法行为。对于公司偷税行为的处罚,税法上都有明确规定。
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15
一般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有可能银行卡会被冻结,并且警察可能会来找你。但是如果你是通过出租的形式,那你很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下面具体给你说明一下:每年个人所得税汇缴期都会有大量的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事件,这里面最常见的就是“我的银行卡被我的亲戚/朋友/财务/同学”借去发工资了,我没有取得这些收入。朋友,所谓借卡去报工资,十有八九是拿去“出费用”了,就是有些支出不好处理,于是就通过人员工资的方式走账。做账就得做全套嘛,钱转了,扣缴申报得做吧?这个个税怎么办?预扣阶段每个月可以有5000的基本扣除费用,那就每个月转5000,票不用开,税也不用扣,几户0成本。三流一致,账户实名,这些钱转到你的卡上,个税扣缴系统里,这个收入也会算到你的头上。2019年开始的新税法规定,综合所得按年汇缴,多处取得收入的,也许各个公司单独扣缴报税时适用的是低税率或者没有扣税,但是一合计,就会出大问题。
举个例子:你自己的甲公司一年给你报了10万工资,按照税法,没有别的扣除的前提下,预扣阶段一年会给你扣税1480元。
朋友借你卡一年从乙公司给你报了6万工资,减去全年6万扣除不用扣税。
到了年底的时候,个税系统里,你的年收入是16万,注意扣除是不能重复扣的哦,那么加总后的应纳税额就是7480元。多出来的6000块税,谁出?于是很多人就和一开始说的一样,慌忙申诉:我没有取得这个收入啊!不好意思,卡是你的,钱也确实到了你账上,想要证明你没有取得这些收入,恐怕就不是借卡是那么简单了。所以,不要借卡。现在已经是6月上旬了,个税汇缴已经到了尾声,可能很多人觉得自己单位给自己扣了税不用汇缴,接到了税务短信后也不以为然,但是建议大家下载一个“个人所得税”app看一看去年自己的收入,说不定就会有“被申报”的惊喜等着你。
第3个回答  2020-05-17
偷税漏税在国内属于违法行为,不建议继续采用此种方式,建议立即收回银行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有可能会影响信用,甚至严重的可能会坐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17
这属于违法出借银行帐户,严格意义上是负有刑事责任的。
相似回答